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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段伤心

    阿失进屋、掩好房门。静静地躺在床上,这一晚,他之所以去找赵哈儿斗蟋蟀,是因为他没钱;他之所以需要钱,是因为他要住进这云飞客栈;之所以住进这云飞客栈,是因为他估计,今日进城的几位武林豪客,都与他要等的人有关。他想明个一早,必定能在客栈打探到一些消息。

    想着想着,思绪有些乱。就着灯,阿失便把那只蟋蟀拿来烤暖,这是王树教给他的,王树还告诉他,这个季节存活下来的蟋蟀,是虫中之龙。

    顿时,阿失觉得自己和这只野将军很像,无依无靠,饱饥无常,却也活得开心磊落。于是阿失决定第二天就找个洞穴,放了这野将军,以免它再过征杀无度的角斗生活。

    百无聊赖,阿失又拿出了怀中的那段白绫。灯烛光芒的跳跃下,白绫有些泛黄。痴痴的,阿失就进了梦乡。

    梦里,阿失来到了一个火热的所在,周围太阳如赤炼一般,朦朦胧胧中,阿失燥热不堪,睁眼一瞧,发现周围都是恶鬼,张牙舞爪,獠牙垂涎。阿失的汗便一阵阵地出。恶鬼张开嘴便要吃他,口水滴到了他的脸上。这时,一个瘦长的身影出现了,带着一丝凉风。白绫顿时如坚冰一般,刺开了恶鬼的胸膛、削下了恶鬼的头颅。阿失抬眼一看,一张沉静冷峻的脸,带着点点怜惜的眼睛,也正在瞧着他。

    阿失干燥的嘴说不出话,弱弱地叫了一声:公子。

    每次,梦做到这,阿失就醒了。每次同样的梦醒时,阿失都是泪汗纵横,如经历一场大灾大难一般。每次醒来,头脑却都异常灵泛。

    其实,阿失从记事开始,就不是一个人。而是有一个人带着他,他也从不用担心温身饱腹的事。也不需要担心受人欺凌,因为带着他的人,不但有一番英俊倜傥的风度,还有一身绝世神奇的武功。那人带着他穿山越水,东奔西走,他们一起面对和阳风雪,一起面对与江湖豪侠的厮命搏斗,闲时那人还教他读书写字。阿失丝毫不用担心,只需要在旁边玩沙磊石。那一次,他们行走到汉水边,遇到了五湖帮的几个豪强,号称五湖三水怪。白绫一出,电光石火,阿失的沙石还没垒起,三水怪就都变成了独臂怪。

    “留你们三条命,将来做三个好汉。”那人朗朗声音,至今还在耳畔。

    但阿失总记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和那人在一起的,又是为何与他在一起。阿失只记得,那人本事极大、极疼爱他,阿失也只唤他“公子”。其实,阿失知道公子姓沈,也知道公子的名字。所以,有人问阿失:“小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阿失想也不想就答:“沈失”。

    只因有一次,公子带他行路时,翻过一座山岭,公子只听林中有风声,便让他在原地等着,纵身飞入林中,白绫一闪,鲜血直溅。原来是两只未成年的小老虎。

    公子弑幼虎后,听得山林外,几声虎啸。原来是那母虎归来,闻到了幼崽的血腥。

    阿失在丛林中等着公子过来,却等来的是这只眼睛炽血的丧子母虎,阿失浑身瑟瑟发抖,母虎一步步走近,阿失倒在地上一步步向后挨。忽然母虎长啸一声,却不咬杀阿失,却上前叼起阿失就疾奔远去。

    阿失此刻,只知道大叫:“公子、公子!”

    那公子还在对面山岭,一听这声音,便三步五步疾驰过来,那速度比流星还要快,阿失哪里知道,这招“流星赶月”便是那孤星教的嫡传轻功。那母虎见到杀子之人,顿时停下脚步,嘴中叼着阿失回头,目露凶光。那公子缓缓地拉出了袖中白绫,右手轻扬,那白绫就如闪电般,飞了出去,径直射穿了那母虎的王字脑门。母虎口中的阿失,也自然落了下来。

    那公子奔向阿失,一把把这四岁孩童抱在怀里,竟然落下了热泪。阿失至今还记得公子当时说的话:“你怀中的铜牌上写着‘失’字,今后就跟我姓沈、叫沈失吧!”

    阿失听了之后,哇哇大哭,毕竟是四岁孩童,哪受得入虎口的惊吓!公子迅速剥下虎皮,给阿失穿上。说道:“今后我不会让你受这般惊吓了!”

    阿失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何跟着这位公子,这位公子为何漂泊不歇,像是在找什么一般,阿失却又不知他在找什么,只是从一个城到另一个、一座山到另一座,有时不走大路走山路,有时又偏住客栈、走官道。

    还令阿失记忆深刻的就是,沿路上,总有杀戮。那些和公子打斗的人,都是极尽狠斗、拼命一般,而每一次公子最后都会赢,即使受了一些伤,都会确保阿失安然无恙,有些伤就是为了保护阿失而受的。

    想到这里,阿失真有些恨自己,当时太过幼小,即使记得一些事,也无法理解原委。若是现在,以阿失的聪明,公子的事,他一定会清楚,也一定会为公子消除烦忧。

    然而,阿失也有心伤的事。那就是公子明明说让他不受惊吓,却在第二年的一个清晨,从京城的一个客栈消失了。那天一大早,公子就对他说:“我已经交了三个月的房钱,再留些银两给你,我去姑苏办点事,三个月内就回来。”走时,还从袖中掏出那段白绫,递给阿失,说:“这个你藏好,真遇见了恶人,没办法了,就把这个拿出来。说你是沈秋风的朋友,再想办法。”

    可是后来,公子却一去不复返。可怜的阿失整整在客栈等了三个月。这三个月中,每到下雨的时节,阿失便眼泪汪汪地望着窗外,盼望那个冷峻的面孔会出现在客栈的门口。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像飘零的草一样,等着大人回来。可是大人为什么说话没有算话呢?

    到了三个月期满,阿失又在客栈等了一个月,可公子还是没回来,于是阿失便只好出去找了。他用稚嫩的手收拾着包袱,结完帐走上了京城的大街。就连客栈的伙计都在门后垂泪摇头。他们想,这个孩子,走上街道,便是一只可怜的小狗掉进了洪流中。

    而那时的阿失,手虽稚嫩,心却刚强,他的心头只记得“姑苏”二字。

    “我去姑苏办点事。”这是公子说的。

    阿失每一刻都记在心头。到最后,除了这句话,阿失对公子其他的话都模糊了。他跌跌撞撞,求人问路,身无分无地,走到了姑苏城。

    当他抬头望着“姑苏城”三个字时,竟然晕在了城下,直到那天晚上他才醒,那时他已经第一次躺在王树家的床上。王树是他遇到的第二个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