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繁体

第二章 遇见狼了

    常云,自幼无父无母,孤儿一枚,后来被民间一个武术高人收养,学了一身的好武艺。不过这并没有让他摆脱成为屌丝的厄运,收养他的人除了教他一身好武艺强身健体之外,就没有任何其它的馈赠。毕竟,那个民间的武术高人也很穷,早年间就是个江湖卖艺的,一生穷困潦倒,整日借酒消愁,前几年死于酒精中毒。

    所以,常云至今无房无车,没有票子,当然,也不会有女朋友——这前后的因果关系几乎是毋庸置疑的。

    他没有关系,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因为穷没上过学所以没有学历,所以只能靠着一身好武艺和一副好身板找了一份勉强可以糊口的保安的工作。——这前后的因果关系几乎也是毋容置疑的。

    屌丝自有屌丝的特质,常云在网上见很多跟自己同样屌丝的网友搭车、徒步、骑行,在全国各处风景名胜,拍照,然后写游记,之后晒到网上,让观看的网友们觉得很厉害的样子。(常云虽然没上过学,没学历,但是收养他的人有教他识字,常云自己也学得认真,所以还是认识一些字的。)常云觉得那些人很厉害,而自己一事无成,自然也颇想出去走走,充实一下自己,那样的话自己也算没有白在这世上走一遭。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满世界走走,自然是极好的。常云心想自己身体强壮,身上又有功夫,在外面不怕被人欺负,遇到危险也能应付,出去转转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

    常云不知道的是,那些在网上写游记、晒照片的有的根本就不是本人,只不过是“借用”别人的东西秀优越感而已。他自然也不知道,那些在网上写游记,晒照片的人都是旅行之后平安回来的,还有一些没回来的……虽然现在社会的治安环境已经很好了,可那些人到处乱跑,意外总是会有的。

    首先,跑的地方多,地形自然就复杂,车祸的几率自然就高。而后,如果是女孩子,特别是有几分姿色的那种,独身一人,在外旅行,被人先奸后杀抛尸荒野,甚至都永远找不到尸体,也不是没有的事情。如果取得时高原,不做好防护措施的话基本上和毁容差不多……

    诸如此类的意外事故,数不胜数。你是否能平安回去,有的时候不是看你有多大本事,而是得看你的运气怎么样。更何况,我们的常云同学除了一副好身板跟一身好功夫,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他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更没什么野外生存的能力,方向感极差。所以,他此刻此刻遭遇了意外——其实,有的意外也是由很多个必然组成的。

    ……

    常云一路徒步或者搭车而行,由于他是个单身男子,长得也挺彪悍的,所以搭车并不顺利,一般人都不敢理他。同时也因为这个原因,有些停下车的人也不敢不带他,只是如此一来,常云的搭车之旅很是别扭。

    所以,有很长一段路——长达几百里,没有人烟,地形复杂。

    最后情理之中的,常云在一片茂密的大森林里迷路了。

    本来嘛,在森林里迷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至少不会死人。至少,在森林里找些吃的,比如说果子之类的,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吃到肉。

    可上苍似乎注定要让常云死无葬身之地——他遇到了狼群。

    狼群,很可怕,实力很强,智商很高的一个团伙,虐杀几头雄狮,几只猛虎都是不在话下的,更别说区区一个活人了,即便他是一个练过武术的纯爷们。

    ……

    常云本来也是带着冒险的心态徒步行走几百里的,年轻人嘛,这个也是可以也是理解的。

    可有一句话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常云此举,无疑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常云本来就是来旅行拍照冒险的,迷路的时候他也没有太多的担忧,只是多了几分小心而已。当他见到那片原生态的原始大森林,顿时兴奋不已,立刻拿出自己花了三个月工资买来的单反相机拍照,还拍了很多小动物的照片。森林里的小动物大概也是从来没有见过人类,见到常云并没有表现出惊讶,反而很配合地,似乎在嘻嘻哈哈,几只松鼠和野兔甚至好像故意摆了几个姿势让常云拍照……常云却在思考着如何将镜头里的萌物转变成自己腹中的美味。

    正拍的兴致勃勃的时候,常云忽然虎躯一震,打了个激灵,怔在了当地。瞬间,常云感觉到自己呼吸变得急促,汗毛倒竖。

    ……

    出现在镜头里的,很显然是一匹狼,还是很大只的那种。常云这是生平第一次见到狼……额,差不多也是最后一次了,毕竟狼对于人类来说和狗一样,虽然一个远在天边,一个近在眼前,可面孔却是很熟悉的,而且两者长得也很像,可脾气秉性就大异其趣了。虽然那匹狼毛色光亮,长得也颇有肉感,并不是一只饿狼,可常云很清楚地知道,这只狼肯定特别想吃了自己。因为他正注视着自己,目露凶光,四腿弯曲,压低身子,蓄势待发……

    常云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照片拍多了看花了眼,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单反相机出了问题,特意将相机从视线中移开,很认真地揉了揉眼睛——他的视力向来绝佳,两只眼睛都是2.0的——当他看清楚距离自己不远处的那只巨大凶猛的活物的时候,心里面暗骂一声:“你妹!”他终于意识到事情已经不妙了,容不得他产生后悔的想法,背上那个沉甸甸的背包自然也是来不及卸下的,常云将相机往怀里一揣,掉头就用最快的速度向着身后跑去。他奔跑速度原本就快,此时有了生命危险,说他跑起来像离弦之箭也并不为过。

    常云是习武出身,可并没有什么实战经验,更没有对付狼的经验,是以见到狼之后的第一反应自然是逃跑。常云对狼的凶狠狡猾早有耳闻,他也知道,狼一般都是成群出现的,自己刚才只看到一匹,所以在这周围肯定还有很多……常云不敢往深了想,只是没命地狂奔着,下意识地希望靠自己彪悍的体力和速度跑出这片原生态大森林,逃离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