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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的男人是大佬?

    因为只要沈斯言愿意,他随时都能杀回沈家,轻易便能踩碎沈锦年好不容易才得到的一切。无论是他的财富,还是他的骄傲,跟他拼命获取的自尊。

    想明白这之中的弯弯绕绕,陆知微看沈斯言的眼神也有些忌惮了。

    与他合作,果真是与虎谋皮。

    陆知微心神不宁地喝着牛奶,脑海里却浮现出上一世沈斯言被火烧死时,那平静得过分的表现来。

    不跟沈锦年斗,是因为他觉得没趣。

    如沈锦年所愿搬去疗养院,也是因为他觉得没趣。

    自愿被火烧死,连逃都不想逃,还是因为人生无趣。

    “沈斯言,活着,就那么没趣吗?”陆知微有些难过,她看着沈斯言那双漂亮的绿眸,惋惜地说:“眼睛看不见了,你的手杖仍能替你指引方向。沈斯言,活着不好吗?”

    陆知微觉得活着可好了,她好怕死的。

    沈斯言举起双手,做出握笔在虚空中绘画的手势。

    陆知微看着,心里微微一动。

    沈斯言喜欢画画?

    一个爱画画的人,却没了眼睛,那的确是要命的打击。

    “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便热衷于武器设计,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武器设计师。可我瞎了眼睛,成了盲人。我的手,连完整的画出两条标准的直角线都做不到。”沈斯言的声音,低沉中裹满无奈,有种被命运压着喘不过气的绝望。

    他满面嘲讽,轻嗤着说:“沈锦年梦寐以求的财富地位,我根本就不在乎。”所以,任由沈锦年这些年四处蹦跶,他只当看不见。

    因为沈锦年做梦都想得到的那些东西,是沈斯言根本不屑一顾的垃圾。

    第一次触及到沈斯言的内心,这让陆知微对他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

    传说中暴戾邪佞,既打女人又打老爹的沈斯言,一点也不面目可憎。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这些天,沈斯言多数时候都跟燕惊尘待在一起叙旧,陆知微则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抄写经书。

    最初她很讨厌抄写经书,因为她性格跳脱,不似陆知雅那般文静好学。

    让她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那是要她的命。

    但这段时间实在是发生了太多令她措手不及,震碎她人生观的事。如今坐在桌前,拿起钢笔,抄写经书,她竟然也能做到沉静如水。

    她抄写完经书那天,燕惊尘也将面具做好了。

    陆知微被叫到燕惊尘的工作室,他的工作室内摆着许多人形模特。陆知微闯进去时,看到那些一动不动的模特,还以为是真人。

    近距离盯着酷似真人的模特,陆知微感到心里发毛。

    燕惊尘将她的反应看在眼里,哈哈大笑起来,告诉她:“那些,都是我为好莱坞电影制作的仿真模特。”

    陆知微知道,拍电影危险场面时,会用到逼真的人形模具。“原来燕先生是这么厉害。”能被好莱坞认可的艺术大师,都是很厉害的。

    燕惊尘是个话痨,通过他的讲述,陆知微了解到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国际顶级coser,在INS上拥有数百万的粉丝。

    他最引以为傲的便是他的易容术,他曾给好莱坞一部双男主的电影做过人皮面具,演员带着他的面具跟男主对戏时,面具逼真到经得起摄影机的无限放大。

    燕惊尘告诉陆知微:“你尽管放心,戴着我为你定制的面具,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戴上燕惊尘为她量身定制的面具,陆知微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