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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特殊嗜好

    因为共同的爱好,谢厌和盛朝成了忘年交。

    谢厌人逢喜事精神爽,笑眯眯的说:“快了快了。”

    看着盛朝精致漂亮的小脸,起了逗他的心思:“叔叔生个女儿给你做老婆怎么样?”

    盛朝眨了眨眼:“不怎么样?”

    “诶?为什么?你看叔叔和你干妈都不错,我们的女儿肯定漂亮。”

    盛朝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慢吞吞的说:“你没有生女儿的命。”

    “真的假的?”谢厌看他一脸认真,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

    “直觉啊,我的直觉很准的,不信我们打赌。”

    谢厌:“......”

    “赌就赌,我要是生了女儿你就得做我女婿。”

    盛朝回答的很干脆:“好,那我赢了呢?”

    “条件随你提。”

    谢厌赌运奇佳,至今为止稳赢,他还就不信自己生不出女儿。

    一开始只是想逗逗盛朝,这下是被盛朝勾起了胜负欲。

    “空口无凭,以字据为证。”

    男人至死是少年,欺负只有三岁的小朋友,谢厌毫无愧疚感。

    “行。”盛朝十分爽快。

    两人的声音不大,凌慕莲没听到,盛嘉宁一字不漏的听到耳朵里。

    差点没把她笑翻。

    盛朝纵然不能再看到未来,但他依然有很敏锐的第六感,谢厌输定了。

    “我和谢厌还以为花牧会追求你呢,谁知他转头就和谢沁心定下婚事。”凌慕莲颇为遗憾的说。

    洛星洲是不错,可惜那人不够强势,这辈子是没希望追妻成功了。

    霍时寒脸皮够厚,也有手段,但跟花牧比起来还是差了一大截。

    她姐妹多优秀啊,要结婚肯定要选最好的。

    花牧是个不错的男人,洁身自好,品性能力家世都没得挑,有的是手腕也足够强势,他要娶盛嘉宁,花家主和花太太绝对不敢插手。

    真可惜了。

    盛嘉宁忍俊不禁:“我和他的关系,就跟我和你的关系一样,相见恨晚的朋友,总之,我们可能是异姓兄妹、铁哥们儿,绝不会是情人、夫妻。”

    和上辈子的花牧相识时她只是化神期修士,下山找小师弟被仇家追杀重伤,与还是皇子同样被追杀,半死不活的花牧相识。

    他救了她,她也救了他,并助他夺得皇位,相识二三十年,无关风月,友情万岁。

    修为压制不住,即将突破时才不得不离开,一闭关三十年,再次见面便是为他扶灵。

    他在位时开疆拓土不断扩大国土版图,杀孽太重,驾崩后,她特意去求佛子老友出关为他超度。

    为此她留在万佛宗听了百年的经文。

    花牧对自己没认出他很是委屈。

    那不能怪她,他都死了几百年了,她哪里还记得清他的脸。

    就算对他的气质和言行举止感到熟悉,第一次见面她也不可能直接上去问人啊。

    哪像他,眼一闭一睁就是刚出生的小婴儿。

    上天厚待,让他带着记忆投胎,到现在也就几十年没见她,况且早在三年前见过她之后就一直在调查她。

    换成是她三年前见过花牧,绝不会等到现在。

    凌慕莲道:“听谢厌说商婉爱了花牧多年,那女人还是个醋坛子,知道花牧对你不一般肯定会找你的麻烦。